歷經霹靂火前傳摧殘後,開始有了賣房子的念頭,回頭聯繫那擅長人間蒸發的仲介,心想這房客是她找的,過程中發生的鳥事她也都知道(每次房客撞邪我就打給她碎念),至少也該在房子的後事處理上,稍微彌補一下。說到這仲介,也是個不世出的奇葩,值得另開一篇來緬懷

計畫賣房後,開始上網蒐集相關資料,發現這社區居然出過事情死過人(!?),某棟5樓曾經發生虐童事件,後來送醫不治,房屋直打入冥界變凶宅(!?)。打電話跟仲介確認此事,她說:你看這世界上房子這麼多,這樣的事情會有啊,只要不是發生在我們房子裡就好了(!?)。雖然話這樣說也是沒錯,聽完背脊還是爬上一陣陰涼,更篤定要把這房子賣掉~@@

後來跟仲介討論房客說要接手房子的事,她說:那就賣給他啦,這樣他不用搬家你也省事,我還可以再賺一次仲介費,賺了錢後我們再去看別的物件~。不知道是智商被吃了,還是腦子破了洞,居然覺得這樣好像也可以,反正只要趕快讓這件事從生命中消失就行。

說到房客,那天他提出緩寄存證信函的要求後,說願意先把積欠的房租繳清,以表示誠意,接著又說女兒受到他的牽連,銀行戶頭也不能運作了,問我能不能直接過去桃園收(錢),到了後他可以開車來載我(!?)。哇靠!,就算腦殘也不會殘到拿自己的安全開玩笑!我說:不能匯款就用郵局現金袋直接寄,我不可能為這種事親自跑一趟......。最後,他要我留下地址,這次,沒有忽略第六感的警示,機警的留下公司的地址。

陰間來的房客,後來當然不會把房租寄來,並且還繼續上演第N次人間蒸發。後來的LINE變成了不讀不回,聯繫不上人又加上之前說的那些話(請詳鬼故事前幾集),實在很擔心這人會不會帶女兒做出什麼傻事,於是展開了FBI自助式調查,一切以先找到人再說,深怕變成“單親爸爸帶獨生女在租屋內燒炭自殺“的社會頭條。

首先,我在GOOGLE MAP定位了桃園房屋所在地,再來,在附近搜索“窗簾行“﹑“國小“等關鍵字,找到了兩所國小及一間窗簾行,由於交涉過程中始終沒提到小孩讀那個學校、幾年級,想從學校下手簡直瞎子摸象,最後,只能亂槍打鳥地先從窗簾行下手。

不知是哪來的厚臉皮與勇氣,GOOGLE查到電話住址後,直接打去窗簾行確認有沒有這個人。電話響了一陣後,傳來一位中年阿姨的聲音:喂?

我:喂~您好,請問◯◯◯在嗎?

阿姨:誰?

我:◯◯◯~。

阿姨:什麼事!?

我:是這樣的,我是他房東,因為他積欠房租好幾個月了,電話也沒人接,訊息也沒回,擔心是不是發生什麼事,所以打來公司問問.....。

阿姨:他喔!兩三個月前就就離職了喔!

將將!!說好的老闆幫忙呢!?說好的合夥投資呢!?雖然早已知道此人不可信,沒有證據就沒有真相,掀開現實的醜惡後,覺得快被自己的愚蠢擊斃,認清自己真是道行太淺,過度高估人性!這個鏗鏘有力的驗證,也讓我什麼都不再相信!

兩週後房客從地獄打來,問我賣房子的事情考慮得怎樣,我說已打電話去他公司求證,公司說他早就離職,接著,電話嘟嘟嘟嘟直接斷訊。

著手謄寫第二張存證信函,照例拍照發給房客,第二張存證信函的作用,在於明確表示終止租約,並給予一個期限(通常是15天或月底),請房客於限期內淨空房屋。若房客接到存證信函還是置之不理,也沒把房屋淨空,房東可進行下一步的提告(民事訴訟),要求房客搬走。

隔天,房客發LINE來說會搬走,要我當周去桃園點交,二話不說敲了個週末,內心忍不住吶喊,牛鬼蛇神終於要回地獄了!!我要回人間了!!歐耶~~~。d(`・∀・)b

記得那是個週六,約了朋友陪我去點交,這個房客太詭異我不敢一個人去,前一天還跟房客確認過,是否明天交屋,他很乾脆的回了個“是!”。當天我們極度悠閒地先在板橋吃了個早午餐,然後開車南下,但是從早上起,房客的LINE又變成不讀不回,讓我萬分猶豫到底該不該去。(#`皿´)凸

最後決定還是去看看到在搞什麼鬼。到了門口,等了兩小時等不到人,LINE還沒讀,電話還不接,倒是本人很眼尖的發現LINE的封面換成了小女孩與風景的照片,心想該不會這麼悠閒的還給我度假去?直接上樓按門鈴,當然是沒人應門,但敏感的發現門楣上貼了一張符咒:接著下樓跟管理員打聽,管理員剛開始還對我滿臉懷疑說這房客已經好幾天沒進出,昨天小孩的老師還找上門,說她已經三天沒到校。

劇情發展到這裡,各位是不是也跟我一樣,驚恐地腦補屋內的場景!?這對父女會不會已躺在地上,四周屍水流了滿地.....!!後來我們決定去報警,由於房屋已經出租,房東不得擅自開鎖闖入,否則可能將觸犯侵入民宅﹑竊盜﹑毀損等罪責,必須要會同警方或里長,才能開門查看。到警局說明狀況後,警察們似乎也對這些市井小民的糾紛司空見慣,態度有點無奈,但還是答應我到社區巡邏查看。

會同警察上樓開門,迎接眼球的是衣物四散的場景,根本沒有半點要淨空交屋的跡象,唯一慶幸的是屋內沒有奇怪的異味或飄出屍臭。當下氣急敗壞,覺得這人簡直欺負人到了忍無可忍的地步,拍下警察巡視的照片發過去,並在門上留下斗大的字條:此人欠繳房租,見到此住戶請聯繫房東,09xx-xxx-xxx。做到這種程度,連自己都以為在拍三X電視的洒狗血本土劇....。

離開之前,特地拜託管理員見到房客千萬要聯繫我,然後,像猴子一樣被耍了一大圈的我們,悻悻然地回到臺北,繼續週而復始的生活。隔兩天,管理員打來電話,說房客週一晚上回到住所,隔天就連夜搬走,車子開進地下室,趁大家熟睡之際,偷偷摸摸地走掉。

歷經大半年折騰,鬧劇終於落幕,我也得以從十八層地獄爬上來喘一口氣。事過境遷,回憶起整個過程,最放心不下的還是那個女孩......6年過後,她現在在哪裡?過得好不好?是否終了綿綿無盡的奔走飄零...。

故事講完,最後還是整理一些在租屋上最不想遇上又偏偏遇上了的“終極“情況,就算是茫茫冥海中只有一盏燭光,也是要努力擺渡,穿越黑暗。

1. 租屋遇到終極奧客,不繳房租也不搬走怎麼辦!? 連結在這

2. 要如何防範房客欠繳租金?契約"公證"是什麼?有啥好處?連結在這

3. 弱勢家庭租屋該怎麼辦?連結在這

 

最後,送上說好的汪星人,替大夥壓壓驚,也為這一趴,留下些許美好的 ENDING~

京都嵐山

天津法租界

四川重慶

 

上海靜安

台北大安

台北松山

高雄岡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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